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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能力主要是指思考辨析能力。学生的思辨能力强调的是从生活实际情况出发,运用自身的知识储备,从理性的角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强调的思辨能力主要是指学生能够从自身生活实际出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对事物进行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最后用严谨的语言表达出结论的能力。思辨能力培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知分层理论、行动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等理论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是贯彻落实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之一;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是顺应学生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培养初中学生的思辨能力能够为高中阶段学生的思维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实证调查发现,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思辨能力培养的现状是: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弱,缺乏质疑精神,辩证思维能力弱,创造性思维能力弱,缺少思辨的时间和机会,课堂上缺少思辨的氛围,具有一定的接受信息的积极性,懂得尊重他人观点。教师在培养学生思辨能力时缺少具体的方法和策略指导,不善于创设“思辨”的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困难比较多。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思辨能力培养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学生学习兴趣不浓,思辨意识欠缺;课堂思辨氛围缺乏,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陈旧;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深度不够;评价形式过于单一,缺少对思辨能力的指向性考核等。所以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提升学生思辨能力,需要坚持主体性、激励性、思考性、实践性、分层要求的原则。初中阶段的中学生正是思维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升学生思辨能力的对策主要可以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教师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使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等方面入手,逐步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