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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动产交易价格的上涨,交易双方为了逃避税款,通常以不同程度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交易金额申报缴纳税款,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因此,因不动产交易税额引起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我国税收法律规定,在不动产的交易过程中,如果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但是,对于如何核定不动产应纳税额,如不动产税收核定的具体判断标准、核定的具体方法、核定的程序等,在我国税收法律中尚无明确的规定。因此,本文以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研究为题,通过对比研究我国和域外关于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的现状,结合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不动产税收核定制度的建议。本文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不动产税收核定的相关概念辨析。该部分界定了税收核定的概念,阐述了不动产税收核定的范围,进而分析了不动产的特性,最后讨论了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我国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的现状考察。该部分梳理了我国关于不动产税收核定的法律规定,然后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关于核定不动产交易应纳税额中所存在的法律困境问题。第三部分,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域外经验考察。该部分先是分析了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关于不动产税收核定的规定,进而总结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不动产税收核定的成功做法,从中吸取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完善我国不动产税收核定法律规制的路径。该部分分别从实体法律和程序法的角度,探讨了完善不动产税收核定的路径。结合不动产的特殊性和不动产价值评估的复杂性,提出将计算机不动产评估技术与不动产税收核定有机结合的方法并制度化,以提高不动产税收核定的规范化,确保税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