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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我国不断调整和改革学校系统,探索新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笔者认为,“现代学校制度”就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办学体制,它的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规章制度制定,而是对政府、学校与社区三者关系在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重构,是对三者在促进现代学校发展职责权利方面的重新定位,而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合理定位和社区建设的成熟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础性条件。
政府办学能力的有限性,要求发挥社区的力量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果一所学校的发展过分依赖于教育行政部门,而将社区力量排斥在外,必然使教育行政部门背负昂贵的政治、行政和道义等方面的成本和风险同时也以学校效能的低下为代价,这使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中陷入不能不管又管不了那么多的困境,必然也抑制了社区参与学校发展的空间。因此,正确处理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关系到教育改革、社会治理乃至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区和学校相互配合。在学校与社会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社区不仅是学校服务的对象,而且应当是共同负责学校事务的伙伴。这种新型的伙伴关系要求学校必须对社区更加开放,接受社区的关切、参与和监督。构建社区与学校融合互动的机制,让社区参与学校管理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