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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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纠纷不仅在主体、内容等方面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而且从富有针对性地解决纠纷的程序制度设置角度上看,商事纠纷的解决也应当具有与其特殊性相匹配的诉讼程序制度,即商事诉讼程序制度。从历史上看西方国家的商事活动比较发达,商事法院和商事诉讼程序历史悠久,而我国历史上奉行重农抑商的传统,使得商事诉讼和商事诉讼程序相对萎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纠纷的增多,大一统的民事型诉讼程序影响了商事纠纷解决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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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纠纷不仅在主体、内容等方面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而且从富有针对性地解决纠纷的程序制度设置角度上看,商事纠纷的解决也应当具有与其特殊性相匹配的诉讼程序制度,即商事诉讼程序制度。从历史上看西方国家的商事活动比较发达,商事法院和商事诉讼程序历史悠久,而我国历史上奉行重农抑商的传统,使得商事诉讼和商事诉讼程序相对萎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纠纷的增多,大一统的民事型诉讼程序影响了商事纠纷解决的效率,已经不能够满足解决商事纠纷的需求。因而,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事诉讼程序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客观需要。法国商事法院及商事诉讼程序,以商人法官制度以及快捷、高效、灵活的特点在世界商事诉讼制度中独树一帜。本文在对我国大一统的民事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研究、剖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在我国设置商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诸多问题,并在借鉴法国商事诉讼程序合理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商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具体设想。本文共三万余字,除引言和致谢外,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商事诉讼和商事诉讼程序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商事诉讼的特殊性,并比较了民事诉讼程序与商事诉讼程序的不同。商事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事诉讼程序的价值选择、程序内容等方面不同于民事诉讼。第二部分阐述了中西方商事诉讼程序的历史。对西方商事法院的兴起以及商事诉讼程序的立法模式进行了纵向的梳理。对我国历史上商事诉讼程序缺失以及当前大一统的民事型诉讼程序弊端进行了反思,进而论证借鉴法国商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第三部分论述了法国商事诉讼程序的内容。法国商事诉讼程序分为商事诉讼普通程序和商事诉讼快速审理程序。前者包括起诉、审前准备、辩论和判决等程序,后者包括紧急审理裁定、支付令程序以及以申请作出裁定的程序。第四部分对法国商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评析。对法国诉讼程序的特别型立法模式进行了评价,指出这种立法模式的利弊。重点论述了法国商事诉讼程序快捷、高效、商人自治等特点。第五部分主要论证我国商事诉讼程序的立法模式以及具体内容。探讨商事诉讼程序的几种立法模式的利弊,论证了独立性商事诉讼程序的科学性。并在借鉴法国商事诉讼程序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事诉讼程序制度具体设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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