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成为失地农民。现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过低并且方式单一,使得失地农民转化为无业贫民,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西部资源开发中,农民被征地后,生活保障的权重发生转移一由对土地的依赖转向了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这部分群体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突出了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利,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
鉴于此,本文通过对西部地区,以贵州为个案分析,通过对贵州六盘水,开阳,福泉,翁安,安顺等多个市、县地区的失地农民进行实地调查。运用实证分析法,分别对贵州矿产资源和水电资源的开发所造成的失地农民社会经济情况,征地补偿情况,以及他们的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法,用马克思,杜林森(J.S.Duesenberry)等的社会保障理论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的重要性,以及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必要性;运用对比分析法,通过比较东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中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助等,得出西部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出补偿安置以外的社会保障措施。并通过分析现有的西部贵州地区的经济情况,为失地农民自我发展和生活保障提供对策,建立一套灵活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制。
根据贵州的实际情况,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加强家庭保障相结合,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后期扶持力度,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和生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