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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代以来,就有将文学视为政治社会附庸的传统,文学是政治附庸的观点一直占据主流地位。在近现代中国,这种观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文学的他律性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基于这种社会现实,钱钟书主张文学自律观念,捍卫文学的独立性。钱钟书的文学自律观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对文学“定指”的理解,主张艺术无功利以及坚持从文学性入手来批评文艺。首先,在文学的“定指”方面,钱钟书主张文学同政治、社会一样,本质上是时代心理的体现,借此使文学摆脱政治的附庸地位。他还将文学和禅、绘画、音乐等相区分,凸显出文学作为一门语言文字的独特性;其次,钱钟书是一个艺术无功利主义者,他反对工具性的文学观念。因此,他从文学的审美性出发,分别对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文以载道”和“诗言志”两个带有功利色彩的命题展开了批评,表明自己的文学立场;最后,与其坚持文学自律性密切相关的是,在文艺批评上,钱钟书坚持以文学性作为衡量文学价值高低的标准,主张文学应“以能文为本”,并对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根据文学外部要素批评文学的做法表示不满。钱钟书认为根据社会状态、题材以及作者名气大小来批评文学作品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些都无关文学。钱钟书的文学自律观点在文学工具论大行其道的社会语境中具有巨大的纠偏价值,也启示我们在发展文学时,既要注重文学本身的规律,也要把文学放置在社会语境中。同时,钱钟书“打通”的治学方式,也为构建具有现代形态的中国文论话语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