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干涉权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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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干涉权,顾名思义,是指在医疗活动当中,医方对患者疾病治疗的过问和干预的权利。具体来讲,即在通常情况下,病人有了解自身病情并做出抉择的知情同意权,但在一些非常情况下,让病人知情或者按照其决定进行治疗未必符合病人健康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此时就需要另外一种权利来制约病人的自主权,即医疗干涉权。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比较少见,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此项权利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行政法以及精神病强制医疗等方面略有规定外,其他几乎没有涉及。权利产生和运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导致现年医患纠纷频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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