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与2010年开展过六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就普查方法来讲,历次人口普查均采用入户访问、全面调查的传统方法。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人口流动现象严重、群众配合度下降导致人口普查调查成本高、数据质量低和参与人员负担重等难题,传统的人口普查方法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因此,寻找一种新的人口普查方法是解决目前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纵观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采用行政记录与抽样调查结合的“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目前被较多国家使用。新方法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更是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一种节约。据此,本文尝试构建人口行政记录与统计调查结合的人口普查方法的基本理论,选择荷兰和瑞士两个国家,归纳“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地,通过分析我国实施“组合模式”人口普查的可行性,尝试提出我国国情的“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具体实施路径。第一章,阐述采用“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开展状况进行简要介绍与概括。第二章,探讨“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基本理论。概括“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基本定义和基本特征,分析实施“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所需的基本条件,探讨“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实施步骤和技术难点,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三章,归纳、分析“组合模式”人口普查国际经验。鉴于资料的完整性和可得性,选取荷兰和瑞士两个国家进行重点分析,主要从人口普查的历史、人口普查的内容、法律保障、使用的行政记录类型、行政记录库和行政记录系统的构建、已有人口统计数据的使用、抽样调查的开展、各类数据资源间的链接、人口总数估计方法等方面展开,并对两个国家的开展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第四章,借鉴以上国家的开展思路,尝试设计我国“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具体路径。与人口普查内容进行比对,挑选人口行政记录资源和已有人口统计数据资源,二者共同构成“人口行政记录系统”,以获取部分人口普查信息。进一步地,对于剩余的人口普查信息,采用非专项调查的调查方法,在已有调查表的基础上进行搜集。本文在如下方面存在着创新:1.对“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理论进行系统阐述,尝试归纳“组合模式”人口普查的基本理论框架,填补了国内研究的空白;2.首次对已经实施“组合模式”人口普查的国家梳理、归纳和分析,提供一系列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实施经验;3.借鉴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开创性的开展“组合模式”应用于我国的实践探索,初步提出我国“组合模式”人口普查方法的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