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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财富基金(SWFs)是一国政府管理国家储备的一种投资实体形式。我国的SWFs主要是2007年设立的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它承担着我国外汇资产保障的重要功能。可是,本世纪初开始,各国监管SWFs的外资法律制度以及国际制度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监管SWFs朝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一些国家纷纷加强了外资限制措施,金融保护主义在美国次贷危机后的世界经济中有所抬头。不过,除了投资接受国对SWFs的监管之外,国际社会也在积极努力构建规范SWFs和投资接受国的国际准则。这些规则刚刚建立,能否有效监管SWFs、遏制金融保护主义,进而保障国际资本流动秩序的功能还有待检验。同时,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刚刚建立不久,基金运作还不够成熟,公司治理有待改善。再加上国际监管制度的变化,无疑增加了我国SWFs跨境投资的风险。仔细观察国际社会法制化发展轨迹,关注SWFs的国际监管的制度环境,对于稳健发展我国的SWFs具有现实意义。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纠结了政治和经济因素,这是一个涉及国际间政治、经济、法律关系的问题。而全球化时代,解决这类“全球问题”仅凭一国政府的力量无法胜任。而法制化是世界政治的发展路径。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尝试综合运用经济学、国际关系和法学理论分析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法制化规律,通过文本阅读,量化分析现行的SWFs监管制度的法制化程度,继而揭示相关国家为何选择法制化程度较低的合作法,国家如何遵守法制化程度较低的国际规范,在遵约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提出发展和完善SWFs平行审议制度,并结合我国SWFs的发展现状,就如何完善我国SWFs监管制度和参与SWFs国际监管制度的法制化发展提出建议。本文主要贡献和创新点:(一)对主权财富基金监管制度的软法性规范作了判定。大多数学者对国际制度的法律性质贴上软法性规范的标识,但却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判定依据。本文在对法制化深度三维特征作了详细辨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协议文本的解读,对这一制度的法律特性做了量化分析后,对这一国际制度的法制化程度做了判定。(二)对主权财富基金国际监管制度的软法选择的动因和遵约作出了解释。现有的SWFs国际制度研究中还没有对这一现象提供合理的解释。本文所作出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空白。(三)本文研究了主权财富基金国际监管制度法制化的现实和发展趋势,提出通过平等审议机制完善遵约机制促进制度效率的设想,同时,结合我国SWFs现状和问题,提出我国应积极参与SWFs国际监管制度设计的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