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得到了有效发展,资源的配置效率也明显增强。但是,我国在宏观上仍然存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微观上存在企业过度投资的问题。过度投资的主要表现在投资效率低下或者投资严重无效这两方面。为更好地抑制过度投资行为,就得研究过度投资产生的原因,这也是现在理论界与实务界重点研究领域之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连接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信息使用者能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中获取充分的并适合其需要的信息。高质量信息披露也能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和降低代理冲突产生的成本。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资本市场的非强势有效性以及委托代理冲突的存在,从而,上市公司存在的过度投资现象。2001年深圳交易所己制定出目的在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信息披露评分制度。深圳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充分度、及时性、相关性以及可靠性进行评分。但是,我国处于特殊经济转型时期,各地区市场进程不一样。各地区地区政府干预程度,法治水平以及金融水平不一样,整体信息披露质量还不是很高。本文以深交所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为样本,研究政府干预程度、法治水平以及金融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是否能影响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的关系?进而丰富我国转型时期过度投资问题的研究,拓展制度环境的相关文献。希望能为抑制我国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有所启示。本文选取在我国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通过对其进行实证研究与分析。本文研究基于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下,探讨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的作用。以下就本文的创新点、研究意义、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以及本文的局限和展望进行简单介绍。本文的主要内容: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是结合我国现实情况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和意义,阐述本论文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并对研究框架进行简单介绍。第二章,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先提出本论文的关键概念,并对其进行界定,为本论文的研究做好铺垫。进而系统的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过度投资研究的文献成果,并对其进行评述,得出本文研究的选题点。第三章,相关基础理论。本章节是对有关本论文研究的基础理论的介绍。介绍关于过度投资的几个基础理论: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通过阐述可知信息的不对称性、资本市场的非强势有效性以及委托代理冲突均会导致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现象。第四章,实证分析。本章节是本文的实证分析章节,主要由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组成。研究设计包括:研究模型的选择与变量的设计和实证检验两部分。第五章,研究结论、建议、局限和未来展望。针对本论文的研究结果,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各地区市场进程不一致而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提出为保护投资者和提高投资效率而应采取的政策建议:一方面是企业主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增加披露形式的多样化:另一方面是政府主动改善制度环境,减少政府干预、健全法治水平和完善金融水平。本文通过对我国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经验数据的实证检验,得出如下结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过度投资行为。将托宾Q与自由现金流量的交叉项作为解释变量,并将其与衡量过度投资行为的INV进行回归。结果表明:托宾Q与自由现金流交叉项系数为-0.0425,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投资现金流的敏感性是由于过度投资所引起;托宾Q与自由现金流量在均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我国上市公司确实存在过度投资行为。信息披露的提高能够抑制过度投资行为。在第一个结论模型上加入信息披露评级质量与托宾Q和自由现金流量的三项交叉项,验证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的关系。结果显示grade*TQ*FCF交叉项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上显著,表明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提高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监督,降低了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制度环境的提高对过度投资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第一个结论的模型上加入制度环境制约变量:政府干预水平变量,法治水平变量以及金融水平变量,若各制约变量与托宾Q以及自由现金流量之间三项交叉为正,则说明制度环境水平好能对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有抑制作用。结果显示:制度环境相关变量政府干预指数、法治水平指数以及金融水平指数与托宾Q以及自由现金流量的三者交叉项只有金融水平变量显著。金融水平变量与托宾Q以及自由现金流量三者交叉项为正,并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在全样本下,我国金融环境水平的提高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制度环境的改善能够增强对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行为的抑制作用。本文将制度环境作为控制变量,并以各制度环境为基础进行分组:分别以政府干预水平中位数、法治水平中位数以及金融水平中位数为分界点各分为两组样本。本文对结论三模型进行实证回归。回归结果表明,政府干预少、法治水平和金融水平高的一组样本量,其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行为的抑制作用明显高于较差的一组样本量。制度环境对信息披露抑制过度投资行为具有加强作用。本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如下:国内外学者关于过度投资的研究很多。我国学者对上市公司过度投资产生的内部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水平、债务杠杆、信息披露质量与管理者背景行为等特征方面,产生的外部原因主要集中在中介机构和分析师的影响以及投资者本身的情绪等方面。我国学者关于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影响以及制度环境与过度投资的影响的研究也不少。但是,较少基于我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差异研究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的研究。本文希望在以前学者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将制度环境、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三者联系起来。本文选取深交所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结合我国各省市特殊的政府干预水平、法治水平以及金融水平,并在Vogt (1994)提出的能检验过度投资的经典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各地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本文可以丰富过度投资的研究文献,拓宽制度环境的研究领域。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我国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说明中国的整个资本市场体系更加成熟和规范。相应的对各种保护投资者的配套制度也显得极为重要。本文基于我国特殊政府干预状况、法治发展水平以及金融完善水平研究信息披露与公司过度投资的关系,为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政府主动提高企业自主化、健全公司法治环境与完善公司法治环境水平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证据。本文通过政府干预、法治完善水平以及金融发展水平三个衡量制度环境好坏的指标研究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本文不仅为资本市场监管层制定一系列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措施对过度投资抑制作用提供了建议,而且政府应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实行政企分开,立法机构应完善保护投资者的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管当局提高金融水平抑制公司过度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证据。本论文研究局限及未来展望:一是本文只探讨信息、披露对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制度环境对过度投资的影响和制度环境对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的传导机制,并没有对三者变量两两之间进行系统分析。二是本文的数据来源只有深交所的数据。因而数据的代表性有一定的局限。三是影响过度投资的因素较多,本论文难以加入所有的影响因素。这些都会对本论文的研究结果有一定影响。将来可以对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与过度投资三者之间有更深入与更为全面的探讨;若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也有信息披露评级,选择的样本将更为全面,研究结果更能体现实际情况;可以针对国有与非国有公司样本,进一步探讨国有股权影响下,我国特殊制度环境下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行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