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至。网络犯罪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日益严重,我国也在加大力度打击网络犯罪。而此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则面临着尴尬处境。中立帮助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在学界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歇,在实践中更是一个棘手的难题,而将中立帮助行为投射到网络空间中则更加令人为难。究竟是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严厉打击还是放宽限制,严厉打击不利于网络技术发展,放宽限制不利于网络秩序的稳定。网络技术发展与网络环境安全如何进行取舍,法益保护与自由利益如何权衡,这些都足以体现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是值得研究的一个内容。因此,本文针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进行研究。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概述。因为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以中立帮助行为为基础,所以研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需要先了解中立帮助行为。因此本部分对中立帮助行为的概念、特征进行了介绍,随后再引申出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概念。本文是针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进行研究,所以笔者对可罚性的涵义也进行了说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学说是以中立帮助行为的学说为基础,或者可以说是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诸学说在网络空间中的适用,因此首先对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学说进行了分析,然后再结合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分析网络中立帮助行为适用的学说。网络中立帮助行为衍生于中立帮助行为又异于中立帮助行为,所以本部分对中立帮助行为在网络空间的异化进行了着重说明。第二部分,是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国内外立法现状以及相关司法案例的介绍。我国关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研究起步较晚,而德日对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研究较早,体系比较成熟。法律具有滞后性,一般只有在行为出现之后,人们才会逐渐发现其所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采取立法或其他手段进行解决。所以笔者在本部分选取了出现时间较早或者比较经典的司法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说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现阶段立法所存在的不足。这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够更加全面地说明问题。第三部分,是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依据分析。本文研究的是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所以要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什么可罚找出根据。本部分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进行了分析。关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依据共犯从属性说来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另一种观点则是将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单独入罪。除此之外,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和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为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再者,网络环境现阶段的混乱无序以及网络环境安全发展的现实所需,也说明了网络中立帮助行为需要被刑法所规制。第四部分,则是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标准界定以及处罚限制。本文已经从多个方面说明了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具有可罚性,那么接下来便需要对具体如何界定处罚标准进行分析。本部分从客观层面与主观层面两个方面来界定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标准,以客观归责理论为基础进行了详细论述。由于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种类繁多,带来的危害性也有所不同,所以本部分还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进行了分类,结合客观、主观两个层面对其进行具体分析。网络技术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即使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也不能够过于严苛,需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以此来达到技术发展与维护网络环境安全的平衡,所以本部分还从刑法谦抑性、技术中立等角度提出了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