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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首先介绍了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思想渊源。在意识形态概念上,哈贝马斯继承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以“虚假意识”界定意识形态的传统;在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关系问题上,哈贝马斯批判性地继承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将科学技术看作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传统;在合理化理论和工具理性批判方面,哈贝马斯批判性地继承了马克斯·韦伯、卢卡奇和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合理化理论,并实现了从意识哲学向交往哲学的转向。
其次,本论文认为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可以分为三个层层递进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出发点。在这一部分,哈贝马斯主要分析了科学技术意识形态的起源、特征和功能。哈贝马斯认为,公平交换是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基础,然而,由于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导致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合法性危机。科学技术此时充当了新的合法性基础并行使意识形态的功能。科学技术意识形态与以往的意识形态相比,意识形态性较少,但更加难以抗拒,影响范围更为广泛。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它发挥着控制民众、维护社会统治和压抑民众的功能。
第二部分是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深化发展。在这一部分,哈贝马斯主要分析了科学技术意识形态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即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哈贝马斯认为,社会可以分为系统和生活世界两大部分。系统主要包括经济子系统和政治子系统,发挥着进行物质生产和协调生产关系、管理公众社会的功能。生活世界指交往行为的背景假设和交往行为者相互理解的信念储蓄库。生活世界包括文化、社会、个性三大要素,发挥着进行文化再生产、社会一体化和个体社会化的功能。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科学技术行使意识形态功能,导致人们混淆了系统和生活世界的区别,目的合理性渗透入生活世界之中,使生活世界日益商品化、官僚体制化,这就是所谓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第三部分是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理论归宿。在这一部分,哈贝马斯探讨了如何超越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克服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哈贝马斯认为,超越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克服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实际是一个如何实现社会合理化的问题。社会合理化包括系统合理化和生活世界合理化两个层面。其中,生活世界合理化是前提和基础。要实现生活世界合理化,关键是要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具体途径有三条:一是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对话,二是承认和遵循共同的规范标准,三是建立话语民主的社会。
再次,本论文对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分歧进行了阐述。本论文指出,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对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问题的不同认识。哈贝马斯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就是一种意识形态,马克思则认为,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第二,意识形态批判向度的分歧。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主要包括对科学技术的批判、对工具理性的批判、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和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其中,对科学技术的批判是核心。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主要包括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法律思想批判以及文化批判。其中,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核心。第三,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哲学基础的不同。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哲学基础是经过重建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进化的主要动力和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主要标准,哈贝马斯则认为,道德实践意识是决定社会进化的主要动力和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主要标准。马克思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两对基本矛盾,用来分析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哈贝马斯则用劳动和交往行为、系统和生活世界取代了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社会发展的两对基本矛盾。第四,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性质的不同。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是一种单纯的理论批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将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相结合。
最后,本论文对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价值和限度进行了阐述。本论文指出,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价值主要在于哈贝马斯对科学技术异化的分析和批判以及其对理性的拯救和重建对当代中国发展具有启示性。
哈贝马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限度主要表现为将人类超越科学技术意识形态的重任交付给了语言,夸大了语言的作用,没有看到语言背后的物质基础和实践基础;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