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优先股作为新型的融资工具,同时具备股票与债券的双重特点,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并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尤其是对于农业类企业,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等特点更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本文选择农业类上市公司首次发行优先股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首先,本文结合农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以及牧原股份的实际情况,梳理其发行优先股的动因、发行方案和主要条款与其他发行公司的对比,然后运用案例分析法、EVA价值评价法和F计分模型对牧原股份发行优先股后的财务效应进行分析,包括发行前后财务业绩对比、资本成本效应、企业价值增值效应和财务风险变化。研究结果表明:牧原股份优先股融资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缓解了资金压力;优化了资本结构,保证了股东控制权的稳定,降低了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可投入资本增加,有利于公司未来价值增值。从财务风险来看,通过F计分模型得出的F值远大于临界值0.0274,与优先股融资之前相比,F值略有下降,主要是因为息税前利润大幅度减少,投资风险加大。但同时也要注意:发行优先股后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资产利用效率还有待提高;优先股短期内增强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但长期的提升效果不明显,偿债能力还有待加强。另外,虽保证了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但还需重视表决权被稀释的可能。最后,针对牧原股份的优先股融资方案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并基于全文案例研究得出如下启示:优先股可作为企业有效的融资工具;在企业发行优先股前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优先股融资方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重视企业的资本成本效应。通过本次案例研究,以期为其他企业提供可借鉴的融资经验,从而促进优先股在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实践的推广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