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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诞生伊始,文学与电影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相伴有近百年的时间。许多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说明了文学是电影改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与此同时,改编电影的出现吸引了文学批评的高度关注,这是其它与电影相关话题所没有的。许多研究者运用现存的一些理论试图找到合适的理论框架来更好地诠释文学作品的电影改编。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一些研究者就开始质疑比较方法论中传统的忠实性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他们认为不同电影改编版本之间或与电影工业习俗之间的关系要比与原著的关系重要的多,而特定的历史时期、社会环境及文化思潮更具有有研究意义。作为简·奥斯丁最受欢迎的小说,《傲慢与偏见》的魅力不仅吸引着无数普通人的目光,也成了经常被改编成电影的作品。傲慢与偏见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人们的生活状态和道德标准,而且让我们审视自己所处时代的生活状态与社会变迁。1940年米高梅电影公司拍摄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又掀起了一股奥斯丁热,而由环球影业公司于2005年拍摄的同名改编电影及另一部宝莱坞风格的电影《新娘与偏见》则以其特定的语境丰富了原小说内涵。每一次文学电影改编都意味着一次再创造的过程,它给读者和电影观众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和可能性去理解、重识和接受文学作品。本文旨在通过比较傲慢与偏见的三个改编电影版本,结合文本、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环境、观众趣味之间的互文关系,探究文学电影改编的文化意义。电影改编不仅因其有在原著基础上发展创新的潜力而备受关注,也因为它具有使原有文本及作者重新焕发魅力的能力。通过把奥斯丁等著名作家的小说搬上大荧幕,能使他们的文学作品得以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被人们认识和接受,同时也向人们展示了这些作品所体现的文化内涵,在这个过程中电影改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文学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更好地享受和接受生活所赋予的一切,文学电影改编则在此基础上让我们的文化生活变得更加的丰富多彩,文学经典也因此能一代代流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