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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迪尼亚诺夫文学史观和米哈伊尔·巴赫金文学史观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学术界对迪尼亚诺夫文学史观与巴赫金文学史观都有研究,然而大多是分别研究,很少有将二者的文学史观置于相互关联之中来加以考察;即使是这种分别研究也缺乏系统、全面的清理。基于此,本文欲梳理迪尼亚诺夫文学史观与巴赫金文学史观的相互联系,比较二者在处理“自律”与“他律”关系时的成败得失,以期对二者的文学史观获得更深刻的把握,并探讨它们对我们今天“重写文学史”的启示意义。
全文紧扣寻求“自律”论与“他律”论的结合这条主线,又始终不离迪尼亚诺夫文学史观与巴赫金文学史观之关系的分析。在对迪尼亚诺夫文学史观的梳理上,重点突出迪氏的“体系”说、“功能”说,他对文学发展演变的“自律”与“他律”如何结合之探索:他力图摆脱早期形式论学派的机械“自律”论所造成的困境,但又并未完全从“自律”与“他律”的二元论中跳脱出来。在对巴赫金文学史观的考察上,则深入分析他如何将文学研究的对象从俄国形式论学派的“形式”转换成“审美客体”,从而找到文学发展演变中“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点,同时又强调巴赫金在这样一个发展演变过程中十分注重“主体”的作用,论证巴赫金是通过意识形态将“自律”与“他律”沟通起来,而为文学史研究开辟出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