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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在近些年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其不仅关系到公民自身权益,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司法的公正以维护社会的稳定。量刑规范化的改革也是世界各国所共同关注的问题,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国家都在积极致力于减少量刑偏差以达到量刑均衡。应当说,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起步较晚,“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左右,国内少部分地区检察院才开始了量刑建议制度的探索。其后,于2009年6月,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中已经有所规定,正式在全国试行是在2010年10月1日。”1本文将量刑规范化的改革作为选题,力图着重研究我国目前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得与失,而且着重介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在量刑规范化方面的探索和成功经验,以期对我国的司法改革提供帮助。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量刑规范化概说。首先对量刑规范化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其次,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与内涵也在本章中有所涉及。我国近期推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应当说是备受关注,分析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相关内容就必须对有关量刑规范化的基础概念与价值进行阐释。第二章为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所面临的缺陷。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还有诸多实体上、程序上以及价值上的缺陷。上述缺陷会制约改革的进程。第三章主要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在量刑规范化改革方面现状与成果方面的介绍。美国量刑规范化主要特色在于《量刑指南》的颁布具有指导意义,另外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为法官的量刑活动提供很好的平台。德国量刑规范化就是典型大陆法系的定罪与量刑集于一体的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优势,但也存在显著地弊端。两种法系对量刑规范化不同的探索,都值得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加以借鉴。第四章则是针对我国目前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状提出完善方面的若干思考。首先,量刑基准刑的设置要更加合理;建立完善的案例指导制度,这是从实体的角度对完善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思考。而从程序的角度,则应当逐步建立独立的量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