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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增长,然而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加快了我国经济前进的步伐,与此同时,过快的速度导致规章制度设立的滞后性,出现了种种漏洞和缺陷,许多组织和个体便对这些漏洞和缺陷加以利用,谋取自身利益,甚至可能危害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健康。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ST制度(Special Treatment),即对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的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风险警示,对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名称前加缀“ST”,同时将ST公司的股票每日涨跌额度限制在5%,将这类公司与正常上市公司加以区分。客观向外部投资者揭示上市公司当下经营状况。提醒该类公司存在一定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出于融资动机,保市动机,报酬动机,以及政治动机,ST公司都急于摘帽,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为了摘帽成功ST公司必须满足上市规则的要求,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的ST公司并没有通过提高营业收入,降低营业成本等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实现盈利,反而是依靠过度盈余管理的手段来操纵利润,从而实现摘帽的目的。毫无疑问,ST公司的这一行径将会导致外部市场获得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损害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信心,导致市场遇冷,最终危害国家经济发展。本文通过对ST梅雁摘帽成功这一案例,详细分析ST梅雁的摘帽背景、摘帽动机、摘帽手段、以及后续经营状况,并辅以同一时期摘帽案例进行简要分析,揭露部分ST上市公司并没有改善经营状况,实现利润;相反,在2012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后,由于放松了对ST公司摘帽条件的限制,不再需要满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正”这一条件,大批ST公司纷纷摘帽成功,且操纵手法相似度很高,大部分选择利用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总额,进行这种合法不合理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写作的目的一是通过案例分析,揭示ST公司利用盈余管理这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扭亏摘帽,进而迷惑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二是分析2012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版发表后ST公司盈余管理手段变化。三是想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ST公司的财务监管,加快建设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本文研究思路是先对理论进行阐述,再对案例进行研究。针对我国ST公司通过盈余管理进行摘帽分析,首先从理论进行分析动机、手段分析等;然后再通过ST梅雁这一典型的案例来证实ST公司确实是采用了盈余手段来操纵利润,达到脱帽的目的。本文在已有的关于ST公司盈余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证实了ST公司确实利用盈余管理进行摘帽,本文主要贡献提供具体案例分析,同时研究了证券市场新政策对ST公司选取盈余管理手段的影响。最后从会计准则修订、市场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投资者等角度提供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