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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又一起冤案的曝光不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巨大反响,这激发了法学家尤其是刑事法学家对其加以研究的兴趣,而其本身也构成了研究加以展开的现实材料基础。 论文以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典型刑事冤案为样本,从案情中间发现和探究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防范措施,以期有利于包括刑事法学者在内的人们对冤案的成因有更加直接又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冤案预防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论文主要研究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文章研究对象即冤案的含义及其与相近概念的关系,冤案的成因以及如何防止冤案的发生。在冤案含义方面,文章认为冤案是指经生效判决认定有罪,后来由于新情况出现或虽未出现新情况但经审查发现原生效判决错误,不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或对其判处刑罚过重或过轻的案件。在对冤案样本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认为冤案的主要成因有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违反证据收集运用的基本规则和律师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及有罪推定和疑罪从轻的司法观念、司法权不独立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不彻底等六个方面。基于此,论文提出了四大方面的预防机制构建建议,分别是全面确立和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并严格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改进冤案发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减少冤案的发生,就要按照以上提出的有关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法治运行机制和制定良好的刑事法律,并使其得到切实的施行,如此方能实现刑事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