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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域是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语言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而产生的功能变体。语域有三个组成部分,即语场,语旨和语式。语场指活动的主题或内容,强调实际进行或发生的事。语旨指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在交际中所扮演的角色,强调活动的参与者。语式指语言在交际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翻译过程中,原文和译文不应仅限于词汇、语法等形式上的对等,更重要的是实现语域上的功能对等。换句话说,语域理论提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标准,评估原文和译文是否在功能上对等。因此,为了使译文与原文具有同样的效果和功能,译者必须先鉴别出原文本的语域特征,而后在译文中再现这些特征。本文对英语立法文本进行了语域分析,发现其有如下特征:语场方面,英语立法文本属于技术类文本,物质过程和关系过程占据主导地位;语旨方面,参与者权利不平等,语体正式,频繁使用意态化词汇表达义务和权利;语式方面,英语立法文本属于高度正式的书面文本,大量使用名物化结构,内部高度衔接。基于以上这些语域特征,本文认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翻译原则:准确,权威和正式。此外,本文提出语域在译文的词汇选择,风格和主位选择上具有指导意义并论证了语域理论在法律翻译中的应用,引用的例子皆选自典型的英语立法文本。因此,译者应对原文的语域特征给予足够重视,以确保译文呈现与原文相同的语域特征。并且,语域对等应视为评估译文质量的另一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