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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手稿》中的“美的规律”一词在传统的认识论框架中通常被理解为关于“美”的规律,是对“美”的理论阐释和解读。由于在主客二分的理论视域中“规律”是与人无关的客观存在物,“美的规律”也因此被认为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本文尝试从存在论的角度探究《手稿》中的“美的规律”一词以及它所敞开的理论视野,从词源学角度分析"Logos"一词及“Law”的属人性——都是在人的实践中生成发展的。接着从《手稿》文本出发,认为“美的规律”是在存在论意义上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描述,并在文本分析中进一步认为“美的规律”是人在感性对象化活动中形成的与自然界的关系,是实践的、审美的,具有生成性,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的普遍关系,又是每个个体在实践中独一无二的表达。在异化日益严重的现代社会中,“美的规律”受到了压抑和制约,但又同时提示着人的历史性去向——向自由自觉的感性存在方式的复归。在现代艺术创作中,“美的规律”通过特殊的方式发挥作用,现代艺术创作解构着传统艺术形式的倾向更加明显,即人与世界的感性对象化关系日益失落的表达,这种表达提示着“美的规律”的存在。本文首先从词源学的角度对“美的规律”中的“规律”一词进行考察。从规律Law的来源Logos入手,按惯常理解Logos是人的思想、理性等,在批判这种惯常理解的现当代哲学家看来,Logos是人与“真理”的关系、人在世界中存在的规定。而规律究其主要意义而言是在人的实践中生成发展的,应该不能脱离人而存在。即便是自然规律,自人类诞生以来,也越来越成为“人化的自然界”的规律。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出了“美的规律”,这里的“美的规律”的提出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是在存在论意义上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描述。第二部分主要从《手稿》的文本入手,探讨存在论意义上的美的规律。马克思将人的感觉、激情等不仅仅看作是狭义的人类学意义上的,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这里的存在论不同于西方传统本体论,它关注的不是人的抽象本质,而是通过实践展开的人与对象的关系。“美的规律”是人在感性对象化活动中形成的与自然界的关系,由此美的规律是实践的,正是因为美的规律是在人与世界互相关照展开的,美的规律即审美的规律。第三部分探讨美的规律的生成性。由于美的规律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非认识论意义上关于美的不容置疑的绝对真理,它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动态地形成,动态地展开的,由此是生成的,而非现成的。美的规律又是在历史中生成的,在当下生成的,并将它的普遍性表现于每个现实的个人身上。第四部分主要探讨美的规律在现代社会的表现。由于现代社会异化程度的加深,人的感性活动方式日渐失落,人变成了技术的人,“美的规律”也逐渐失去了它在现代社会的作用。但这并不等于说“美的规律”由此消失,它存在于人的过往的和未来的历史中,在当下只是被压抑和掩藏了起来。而这种压抑也是从感性活动本身发展出的工业,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即“美的规律”的重新复归而必然经历的历史过程。《巴黎手稿》在存在论意义上对人的历史性和实践性作出了感性说明,人的存在即与自然界发生感性对象化关系的存在。“美的规律”是在这一意义上对这一感性对象化关系的说明,因此具有历史性和生成性,在当下仍然发挥着特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