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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研究是一个宏大的研究领域,也是众多关心中国命运、前途的学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反思的一个领域。本文通过纠纷的视角介入乡村研究,揭示特定类型区域的乡村和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通过对L村一起纠纷的过程——事件的展现,分析纠纷的主体和调解的主体各自的认知和行为逻辑,使得L村及其所代表的区域类型得以展现:地方性知识的丰富与普遍主义的指导是并存的,而非无须法律的秩序;低度社会关联村庄对于村庄事务的解决有决定性影响;村庄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可以通过治理的有效性补足;国家依据“合算”原则通过村干部与农民发生实践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