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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决定,随后出台的国家又出台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肯定全国部分地区开展的兴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提出必须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本文选题依托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管护机制试验项目,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绩效评价进行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对概念进行界定并简要阐述理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构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设计构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采用频度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筛选出涵盖改革过程中的行为和改革实施后的结果的评价指标,构建了改革设计的科学性、改革实施的严密性、改革结果的高效性之经济效益、改革结果的高效性之生态效益、改革结果的高效性之社会效益5个子系统层,在子系统下共建立14个具体评价指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首先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然后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淮安市洪泽县为实证案例,结合问卷调查并采用专家咨询法和问卷调查法,收集淮安市洪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数据资料,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分析研究,得出了洪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评价综合为优,其5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中,除灌溉保证率、水费实际收取率、灌溉水利用率、用水矛盾纠纷发生率为良外,其它也为优。针对上述绩效评价结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快市场化运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二是加快市场化运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三是推行水利工程管护资金预留制度;四是改进农田灌溉技术,推进农业节水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