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主要关怀是探讨在大族(规模大且力量强的血缘群体)缺失的社会,何种组织力量在牵引地方社会的运转。 林耀华、库铂、弗里德曼以后,“宗族组织”便成为中外人类学家观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学者们基于南部中国的经验,讨论了“宗族组织”形成的原因,结构与功能等诸多学理性的问题。然而人类学基于个案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能涵盖中国这个辽阔的充满地域差异性的国家实体。有的学者已洞察到了这种差异性,他们认为在北中国地区,其社会面貌便呈现出一种与华南地区迥然有别的另一种状态。与南方相较,北方的宗族在规模上相对来说要小得多。仅有的大族在时空范围内也呈零星分布,并且它外在的凝聚性符号(族产祖坟、家谱、祠堂)也不那么明显和突出,进一步地它在社区中的作用也不是支配性的。 在我的田野点陕西关中地区(陕西中部),历史学家(秦晖,1993、1996)对该地区的研究已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那就是在历史上这里阶级分化不那么明显,自耕农是社会的主体,相应地宗族力量在地方舞台上也不活跃。 那么在大族缺失的社会里,是哪些组织力量在起作用呢?本文拟从关中“水利社会”来透视这个问题。 在关中众多水利系统中,本文选择了两个富有代表性的水系作为例子,泾惠渠和清惠渠。—般把前者称为“官渠”,后者称为“民渠”。不论是建设和管理,泾渠一直都是政府组织在起主导作用。但在某些时期,其基层管理也依赖了民间组织“水老会”。清渠的主导性组织是跨地域的水利联合组织。另外,宗教组织也被深深卷入到民间的水事活动中。民间娱乐组织“社火”在对地方水利管理方面也起作一些象征性的作用。 以关中“水利社会”作为个案,本文在结论部分讨论了两个较为重要的问题。一是明确提出“人类学观察汉人乡村社会的两种模式”,即“宗族乡村”模式和“非宗族乡村”模式。目的是从亲属之远(beyond kinship)来重新认识中国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二是对多样性的中国乡村社会,试探性地建立一个解说框架,亦即本文的主题——“组织参与的力量性与缺失性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