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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旦禀赋知识是其自然法思想的理论起点。根据马里旦的阐述,理性知识是在后天学习中形成的一种概念性的、具有逻辑性的知识,当利用理性知识来思考问题时,主要是一种智性判断。而禀赋知识是完全不同于理性知识的,禀赋知识是人生而具有的,是直觉性的、本能性的。人权的研究作为马里旦自然法思想的精华部分,禀赋知识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马里旦认为,只有依靠禀赋知识,才能发现事物最本质的东西。权利亦是如此,只有依靠禀赋知识,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上帝赋予的权利,才能真正认识到人之为人的本质要求。本文在论述禀赋知识产生渊源和时代背景的基础上,结合禀赋知识的主要内容与适用领域进行了分析,进而引出马里旦禀赋知识的特征,旨在明确马里旦禀赋知识在其自然法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六个部分进行梳理:导论部分阐述了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马里旦的使命。为了使新托马斯主义能够重新获得人们的信仰,马里旦致力于自然法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禀赋知识理念。正文的第一部分介绍了马里旦自然法和禀赋知识的理论渊源和时代背景。在马里旦生长的年代,科学以势不可挡的情势发展起来。科学的透明和神学的神秘逐渐敌对。如果一味的照搬托马斯·阿奎那的理论,难免会引发更大的矛盾。马里旦认真思考了托马斯的思想和当下的局势,认为只有将科学融于神学之中,才能拯救人们于疑惑和矛盾中。在这种情况下,马里旦提出了禀赋知识这一新的认识工具。正文的第二部分系统介绍马里旦禀赋知识的概念,并对其适用的领域进行分析和解释。马里旦指出,在生活中,禀赋知识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它是我们的第一理解力,只有依靠禀赋知识,人们才能理性的进行一切活动。在神秘体验、诗性体验、道德体验和形而上学方面,禀赋知识都起到关键的作用。正文的第三部分,首先对理性自然法和理性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理性自然法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称呼,在他们看来,自然法来自于人的理性,而不是上帝。马里旦批判这种观点,认为正是这种观点,自然法成了人们伸张自己私欲的借口。马里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进行比较分析,他认为,上帝神的理性是自然法的唯一来源,并且,认识自然法的唯一工具只能是禀赋知识。正文的最后一部分承接上文,在禀赋知识的界定基本清晰的情况下,对其在马里旦自然法中的地位进行阐述,并着重对马里旦人权理论与禀赋知识的关系进行分析。马里旦禀赋知识是其自然法理论的核心和关键。在马里旦看来,人的本质是来源于上帝的,而自然法也来源于上帝神的理性,因此,人们认识自己的权利只能依靠人和上帝的媒介,即禀赋知识。最后,余论部分对马里旦自然法和禀赋知识进行简单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