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小企业融资难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间接地依靠银行获得担保贷款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但是处于交易风险和监管成本的考虑,银行更偏好不动产抵押的担保方式。中小企业却没有足够的不动产用于担保融资。《物权法》的出台为中小企业搭建了动产担保交易融资的平台,而顺利实现动产担保交易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因为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将决定动产担保的交易成本和动产资源配置的效率。在此背景下研究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并设计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本文通过分析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得出现代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的几大特征,在审视了我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后,检讨了我国现有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其成因。
统计数据表明,中小企业60%以上的资产由存货和应收账款组成,作为中小企业主要动产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应用到担保实践中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将中小企业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的设计重点放在存货和应收账款担保交易制度的设计之上。最后本文提出了构建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动产担保交易的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