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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逐渐增多,危险驾驶行为犯罪也呈现日益突出的态势。现实生活中,因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案例层出不穷,不少的家庭因此家破人亡、合法财产受到非法侵害,危险驾驶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这一严峻形势下,加强交通安全、减少和遏制危险驾驶行为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刻不容缓的任务。加强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研究,正确认识危险驾驶行为存在的原因及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具有重要意义。就目前我国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和抑制来说,单单依靠加大刑法打击力度是无法达到全社会共同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的目的的。政府和民众还必须认识到树立科学的法律信仰、加强相关立法的科学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构建和完善机动车驾驶证制度等方面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从培养公民法律信仰、加强立法内容和立法程序的科学性、加强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完善驾驶证取得制度等方面来着手解决。只有将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出发,将立法、执法、守法等几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危险驾驶行为才能得到最好的控制,交通安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研究。首先从整体上讨论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相关问题,包括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界定及其危害、国内外立法现状等。然后讨论了当前我国打击和抑制危险驾驶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包括法律信仰的缺失、立法缺乏科学性、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等。最后讨论了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讨论了如何以全社会的力量来减少和杜绝危险驾驶行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具体对策包括培养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加强立法内容科学性、健全民意表达机制、提高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改善外部执法环境、完善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