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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诉交易是世界不少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特别审判程序,其产生于美国并以美国最为发达。大陆法系国家也参照美国的辩诉交易确立了自己的特别审判程序,德国叫做诉讼协商,意大利叫做以当事人请求适用刑罚的程序。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也逐渐开始对辩诉交易这一制度进行研究、探讨。但对其的研究和探讨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上探究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当看到隐藏在制度后面的是更深层次的观念、传统文化、民族习性,以及一系列司法制度所固化或强化了的社会心理和司法理念。我国司法机关由于同样承受着刑事案件增长的巨大压力,在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化改革中,对辩诉交易这一具体制度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关注、研究、讨论的层面上,而是已有了具体的、个别的实践。因而认真审视美国辩诉交易的本质以及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借鉴意义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美国辩诉交易制度概述。这一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笔者从美国辩诉交易的概念、产生与发展、主要类型、构成要素、程序操作、据以产生的内在机理以及利弊分析等七个方面对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进行了介绍,希望我们对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有一个总体和概括的了解。第二部分为辩诉交易在多国的实践。主要是介绍世界上其他国家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借鉴吸纳。不仅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就连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也纷纷吸取该制度的合理内核,建立各具特色的辩诉交易制度。第三部分为辩诉交易在中国。该部分是本文的重中之重。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一是对借鉴、引进辩诉交易制度这一问题,目前国内法学界存在“肯定说”、“否定说”、“缓行说”三派观点的争论进行介绍,笔者并作为“肯定说”支持者对其他两派的观点加以批驳,认为目前中国是可以借鉴辩诉交易这一制度的。二是从提高诉讼效率、增强刑事诉讼的民主性、保护被害人利益、现实所需等方面对我国引入辩诉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三是从中国现实的法律心理、价值追求、制度设置等几方面论证了我国实行辩诉交易的可能性。四是提出构建中国式的辩诉交易制度的设想。在这一章节,通过本土化改造,笔者对我国辨诉交易的适用原则、案件范围、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的有效要件、交易的程序、救济机制、监督机制等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