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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良法治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上来就成为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良法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传统良法理论的基础之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立法的价值引领和目标追求,成为衡量立法良善的标准,逐步完善我国的立法,寻求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良法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良法在内容上必须反映客观规律、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同时良法也要求形式上的科学性。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立法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仍存在不少隐患,没有达到良法的要求。我们要明确立法的价值追求和基本理念,确保法律体系的平衡、协调,确立正当的立法程序,努力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之治”,完善我国的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