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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其缺陷日益凸现出来,特别是在我国新《刑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相继颁布实施后,劳动教养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受到质疑,其存废问题也引起了热烈讨论。本文试图对劳动教养的性质及适用条件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在此基础上对劳动教养的改革与完善问题提出立法构想。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六章: 第一章劳动教养制度概述。主要考证了劳动教养的产生、形成及发展的历史,考察了前苏联和美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介绍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基本情况,并对中外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第二章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缺陷与发展走向。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原因,认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改变其性质,将其刑事立法化、司法化,使之成为刑法上保安处分的种类,并进一步论述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第三章劳动教养的定性定位问题。主要对劳动教养的性质及理论界的争论进行评析,把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国外保安处分进行分析对比,对劳动教养性质及价值取向进行界定,认为劳动教养是—种保安性措施,其功能定位在保护社会、防止犯罪危险性,是刑法的补充。 第四章劳动教养适用条件。主要对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责任条件进行考察和评析,在立法上如何完善问题提出建议。 第五章劳动教养审批决定权行使与制约。主要分析了劳动教养审批程序上之不足,对有关专家学者提出的审批决定权的分配方案进行评析,确定立法上可行性的选择。 第六章劳动教养立法的构建思路。在对劳动教养的定性定位的基础上,论述了劳动教养立法的宪法依据,立法模式的选择,法律名称的确定,及立法中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