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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竞争性选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内容。本论文集中研究了干部竞争性选拔实现制度化的历史演进过程以及实现制度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本论文首先集中探讨了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的科学涵义,包括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以及基本原则等。所谓干部竞争性选拔,就是指在党的干部选拔中引入竞争,多个人选按照相对固定的程序和方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围绕特定职位展示自己的能力,通过相互比较决定最适合岗位需要的人选的干部选拔模式。其制度化的过程,就是干部竞争性选拔作为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逐步优化,形成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的动态过程。围绕建立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这样的目的,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探讨的内容主要是竞争性选拔的具体模式和应用范围、选拔程序和选拔环节、测评方法和测评内容、监督和保障等制度体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构建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科学”原则和“民主”原则。科学与民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原则,实现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是党建设现代化政党的重要途径,因而这两项原则是本论文在进行制度化探讨的最重要原则。本论文随后深入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的发展历程。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的探索,大致经历了“摸索起步、积极探索、重大进展和整体推进”四个重要发展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这是对干部竞争性选拔的最初摸索阶段。邓小平对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几项重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在这一时期也同时进行,包括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以及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等,这些都为竞争性选拔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重庆市进行竞争性选拔的第一次尝试,成为这项改革的先声。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干部竞争性选拔开始了更加积极的的试点和探索。各地的试点工作逐渐扩大,通过竞争的办法选拔干部的改革探索得到了中央的支持。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竞争性选拔制度改革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颁布了多项与竞争性选拔有关的干部工作法规,有力地指导了各地的改革实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发以来,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改革发展到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竞争性选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对竞争性选拔的对象、程序、内容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建立完整严密的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体系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在回顾了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之后,本论文又着重分析了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探索的现状。干部竞争性选拔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应用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竞争的岗位越来越多、职级越来越高,而且参与竞争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和环节,测评干部能力与素质的方法和内容也越来越科学、合理。公开竞争、平等竞争的民主观念也深入人心,竞争性选拔过程的公开性、群众参与性也越来越强。干部竞争性选拔改革已经具有了初步的规范性,但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在理论研究上存在着如何进一步体现科学民主精神,如何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选拔环境等等的研究空白,在选拔实践上则存在着诸如考试与实际能力相脱节的“高分低能”现象,片面地追求高学历、低龄化现象,以及选拔成本过高等问题,这些都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本论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干部竞争性选拔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完整和严密的制度体系,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制度建设路径。一是进一步改革选人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标准,规范竞争性选拔的使用范围,开阔选人用人视野,完善干部素质测评体系,开展职位分析,改进测评方法,建设专业的考官队伍,改进考察工作,为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提供科学支撑。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扩大干部竞争性选拔中的民主,规范选拔程序,完善选拔的内容,促进干部群众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参与,加强民主监督,反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民主探索向更高层次发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机构和考试机构,规范其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提高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