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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国内目前对碳金融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风险管理、配额定价以及发展路径等,没有对其环境的治理效应方面进行相应的研究。然而构建碳金融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2011年,发改委批准五省两市即北京、上海等省市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标志着我国狭义碳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的实施。通过近几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减缓的事实,从而提出疑问:碳排放权交易的实施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吗?或者说,碳金融具有环境治理效应吗?由于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的时间较晚,并且处于我国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时期,从而使得碳排放权交易的二氧化碳减排效果难以甄别。例如二氧化碳排放的减少得益于环境规制力度的增强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等。因此,本文采用中国2005-2015年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difference in difference method)方法进行研究,试图探析碳排放权交易的二氧化碳减排效果,并对平行趋势假设和随机分组性进行了检验,保证其政策的“准自然”实验性质。此外本文还采用了反事实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两种方法对其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分析。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我国碳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其政策可行性不仅具有重要意义,还能丰富我国绿色金融的相关理论。研究结果表明:(1)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非试点之间符合平行趋势假设和随机分组性,这意味着双重差分法中的反事实推理框架仅仅用倍差法的研究方法就能探析其政策的净效应。(2)在双重差分法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采用了反事实和PSM-DID的方法对其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分析,起到了加强论证的效果,使得结果更有说服力。(3)政策交互项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碳排放权交易对二氧化碳排放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4)城镇化率、人均GDP解释变量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城镇化的提升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雾霾污染有明显促进作用。(5)工业中私有企业的比例越高,二氧化碳排放则越少,这符合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的现实。(6)碳排放权交易对二氧化碳的治理作用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增”的规律,相较于碳排放较低的试点,碳排放更高的试点其碳排放权交易效应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