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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做市商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场外市场的交易方法。它在促进市场流动性,维护证券价格稳定,提高市场透明度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实行做市商制度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加之做市商制度又能强化市场流动性和交易质量。所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完成了由双边报价制度到做市商制度的跨越,并且在不断的探索和借鉴过程中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虽然有15家做市商,它们承担着部分券种的双边报价义务,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及风险,如做市商做市能力有限、做市成本较高;报价制度不完善(出现垄断报价);交易结算模式不健全以及政策支持和政府监管存在缺失等等。针对做市商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本文提出了关于做市商制度发展取向的一些建议,如健全制度建设,推出扶持做市商的措施;优化债券结构、抑制垄断报价;提供便于报价和管理的券种,推出利率衍生工具、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结算模式;加强对做市商的监管,强化自身应对风险的做市能力等等。尤其要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而在竞价市场中引入做市商制度,或者在做市商制度中引入竞价交易,从而建立混合交易制度。在本文定量部分研究中,选取代表两个债券市场的“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垮市交易债券托管量”等因素,分析其对整个债券市场交割量影响,从而判断跨两市交易对债券市场作用的大小,以便确定两债市合并的可行性,更主要的是为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制度所生成的混合交易制度提供可行的背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