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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实现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能够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缩短新产品研发周期,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及核心技术攻关等能力仍较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各个时期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融资渠道相对狭窄且成本过高等问题,使得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存在实质性的金融缺口。尤其是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要完成向成熟期的过渡,存在更大的金融缺口。但目前已有的融资模式均不适合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本文首次提出了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模式,旨在解决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首次尝试将保理融资模式与批发价格契约以及委托代理模型相结合,探讨了资金约束的二级供应链(中小供应商—核心制造商)系统中运营契约参数的设计及其变化规律问题。同时研究了保理融资模式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通过将供应商采取保理融资时的供应链总利润与其采取银行直接贷款模式时的供应链总利润进行比较,得到较优的融资模式。本文在不对称信息下分别构建了供应商直接贷款模式以及保理融资模式的委托代理模型。通过对模型进行分析,得到两种模式下供应商的最优批发价格、制造商的最优订货量和支付给供应商的转移支付(利润分成)以及供应链的总利润与制造商加工成本(不对称信息)之间的函数关系;通过引入案例,分析保理融资的过程,验证上述模型的有效性,从而得到相应的研究结论。研究发现:供应商的最优批发价格随制造商加工成本的增加而递增,最优订货量、转移支付及供应链总收益均随制造商的加工成本增加而递减。同时,通过对比看出,保理融资模式下制造商的最优订货量和供应链总利润均大于直接贷款模式下,且制造商支付给供应商的转移支付也高于直接贷款模式下。因此在考虑供应链系统总利润的条件下,保理融资模式好于直接贷款模式。另外,保理融资模式下制造商的总利润大于直接贷款模式下,且当制造商向供应商所报成本为其真实成本时,制造商获利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