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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并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从某些方面来讲,犯罪具有区域化的特征。任何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其地理环境和社会现状直接决定着该区域内主要的犯罪类型和犯罪的发展趋势。同其他有因之果的事物一样,犯罪的产生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切犯罪个案的产生都离不开相应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因素。缺少了一定的条件和因素,犯罪就不可能发生。犯罪行为作为个人反抗社会的产物,是国家首先需要给予否定的人类行为。因此,它受到了政治家、社会学家、法学家等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学者们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从各个不同的层面对之进行研究。对犯罪的研究,最主要的是对犯罪行为的研究。然而,在我国对犯罪行为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由刑法学和犯罪学担当着。刑法学以犯罪行为的确定性为前提,把犯罪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要素来研究;犯罪学则把犯罪行为作为社会现象来考察,它显示的是概略的、非要件式的行为特征。但是,刑法学和犯罪学都没有把犯罪行为作为唯一的、专门的研究对象。换言之,它们对犯罪行为的研究都仅仅是作为实现自己主要目的的手段或者前提,并没有对行为本身做系统地研究。因此,从某些方面来说,前辈们对犯罪行为的研究缺乏一种宏观的、系统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复杂网络是现实世界中大量复杂系统存在的拓扑基础。从整体特征而言,它介于规则网络和随机网络之间,具有小世界效应和无标度的特征。从整体研究角度而言,它以不同复杂网络之间的共性和处理它们的普适方法为研究对象。因此,我们可以将复杂网络理论用于对犯罪行为的研究。本文的研究重点并不是试图建立一个全新的复杂网络模型,而是在借鉴已有的网络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犯罪地点关系网路。通过对犯罪地点关系网络,这一真实加权网络的研究,发现目前专家学者在研究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所忽略的一些方法和知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利用已经获得的真实数据来构建犯罪地点关系网络,得到了犯罪地点关系网络的网络结构示意图。第二,将犯罪地点关系网络投影为基于案件的犯罪地点关系网络和基于人数的犯罪地点关系网络两种加权网络,并得到了二者的网络结构示意图。第三,分析基于案件的犯罪地点关系网络和基于人数的犯罪地点关系网络的拓扑结构,并对二者进行模拟仿真,发现了二者的点权分布和边权分布都具有幂律分布的特征。第四,结合刑法、犯罪学及其他相关知识,分析已发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及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要因素,对司法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建议。此外,还总结了本文所做的主要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