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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指涉及社会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和其他欺诈类经济犯罪,是在经济水平高速发展、各类新生金融概念高速涌现、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1]。我国改革开放已经40年,社会经济结构经历了复杂、高速、持续不断的调整,经济水平高速发展、经济质量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基尼系数飙升、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拜金主义依托网络的滋生和快速传播,导致涉众型经济犯罪呈高发态势。此类犯罪受害人群体往往极具趋利心理、法律意识淡薄,利益受损后挽损心理急切,经过个别人煽动蛊惑后极易进一步演变形成群体性集访事件。破坏社会秩序、干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这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带来的负面压力。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被害人多、辐射地理区域广、对各层面影响也很大[2]。这就需要政府相关行政、司法机关要特别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必要进行专门的深入研究,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找到能更好的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方法,并迅速付之于行动。本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突出特点进行研究,概括总结其发生发展的刺激因素,并拿出有效防控的建议方法。本文首先说明了此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进而介绍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基本概念及其引申涵义。其次,本文结合重点案例和黑龙江省发案情况对此类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扩大化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再次,又从经济因素、人的因素、法治因素和政府管理因素这四个方面,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进行了研究分析。最后,根据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成因、手段特点和犯罪规律,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了五点对策:一是成立专门队伍,二是加强预警防范,三是增强打击力度,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五是做好维稳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