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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利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但是,伴随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使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供给主体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瓦解,农民几乎完全沦为自费医疗。于此同时,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使得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加之政府的支持力度不足,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不断恶化。建立完善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农民健康,统筹城乡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是从2003年起在部分县(市)开始试点,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在全国逐步推广的。在几年的试点与改革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项关系中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的伟大工程,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但是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基金筹集与管理问题、政府责任问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以及农民自身存在的问题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因而可以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个制度变迁的结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它需要因地制宜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加以系统完善。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对喀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资金筹集、参合率、受益情况以及卫生资源利用等状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