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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改革的直接目标是实现审判独立、体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这与法官遴选制度改革目标异曲同工,因此,法官遴选制度改革也应该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处。法官这一特殊的职业是现代法治国家构建与发展的重要职业之一,而健全完整的法官遴选制度则是确保高素质法官的前提条件。现代法治国家一般都已形成严格的法官遴选制度,因此,改革现有法官遴选制度,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法官遴选制度,已成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存在法官遴选标准模糊、遴选程序行政化、不重视职业经验、缺少专业遴选机构、法官遴选地方化等问题,法官遴选制度改革,为遴选出高素质的法官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对法官职业群体向优质化方向发展提供可信赖的制度保障,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实现司法公正。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比较国内学者的观点,得出法官遴选制度的内涵,并以此为切入点,从理论层面对该制度包含的要素和程序内容进行分析和阐释;在理论的基础上,分析该制度的弊端以及弊端形成的原因,笔者试图经过以上的分析,厘清我国法官遴选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本文将从域外考察视角,针对我国法官遴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考察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等五个国家的相对合理部分做法,以期为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独特视角;提出法官遴选制度改革建议,从遴选条件和资格要素展开思考,建议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和法官遴选委员会的制度,并提出对法官遴选程序逐步严谨化的建议,从制度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提出改革法官遴选制度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