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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化时代开始的1958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跃进运动,以实现工农业生产的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央的“跃进”精神,江西省也制定了本省的发展规划。以农业生产中的粮食生产为例,江西省于1959年召开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终将粮食跃进目标定为270~320亿斤。
为实现粮食生产跃进计划,江西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农垦运动,其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利用现有土地,通过积肥造肥以改造低产田、兴修水利以改善灌溉条件、改种双季稻和进行复式密植、推广良种等措施,来提高粮食单产;第二阶段,以垦荒为主,具体措施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以达到增加粮食总产量的目的。在第二阶段中,出现两种垦荒形式:上饶专区围湖造田、赣南专区荒山垦殖。上饶专区主要是围垦鄱阳湖,以建立低围、中围、高围农田;赣南专区则通过在山区垦殖,来增加耕种面积。围湖造田使湖区蓄水量降低,荒山垦殖使地表植被遭到破坏,二者都导致水旱灾害频发,两个专区虽然暂时实现了粮食增产目的,但是都引发了严重的生态问题。
由此可见,江西省为完成中央摊派的粮食增产指标而推行的农垦运动,在初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这是以环境恶化为代价的。自然环境以灾害的极端形式“反攻倒算”的时候,前期的成就便会损失殆尽,虽有中央和地方的减灾救灾措施,但为时已晚。环境问题一旦产生便难以根治。从这个意义上说,集体化时代虽然农业生产上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埋下了生态环境的隐患,得不偿失,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