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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引发了各种激烈冲突和矛盾,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公共利益受到侵犯,但却得不到司法救助的情况。因此,无论是从法理还是实践的角度分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推行在我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本文拟在肯定了我国应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大背景下,对其核心问题,即原告资格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文章总共分为四个部分。文章第一部分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介绍。通过列举两个案情相似但被作出不同判决的案件,意在引申出我国推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原告资格问题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文章第二部分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之相关理论问题研究。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了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涵义、原告资格的确认以及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现状等问题。其中,原告资格的确认主要从合法权益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角度加以阐述。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时,又分别从现行法律规定和理论观点两个方面进行概括总结。文章第三部分是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现状分析。这一部分首先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出发,对主要国家的原告资格制度加以研究,最后通过对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对构建我国原告资格制度有所裨益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案件引发的思考。这一部分主要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包括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标准、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标准,解决的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当事人有资格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主要解决的是谁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保障制度,主要从举证责任和诉讼费用承担等方面给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以诉权保障,鼓励公众加入到公益诉讼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