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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成就与问题并存的关键。本文以奥地利学派的企业家才能理论为视角,将其运用于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分析之中,试图解释我国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表现出两面性的原因,即为何既有放松管制、促进市场自由化的一面;又有利用各种经济政策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一面。在当前我国GDP增速明显放缓,经济增长方式亟需转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究竟应该起到什么作用,是继续承担全能型政府的职责,始终利用“看不见的手”对经济进行调控?还是承担服务型政府的职责,致力于为市场参与者的行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的研究有利于界定并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行为,厘清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行为存在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能为我国地方政府的转型提出借鉴,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把原本局限于经济市场的企业家才能理论拓展到对政治市场的研究中,丰富了该理论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也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本文研究的主体部分可以分为以下四块:首先构建本文的理论基础。先是对奥地利学派的企业家才能理论进行论述,分析其形成的思想基础和基本含义。并通过比较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异同,来探讨将企业家才能理论运用于地方政府行为研究的可能性。本文将拥有企业家才能的地方政府官员定义为官员企业家,并对其基本特征进行阐述,认为其是政治市场中处于核心地位的竞争主体,通过企业家警觉进行制度创新并获得政治利润。其次对分权治理条件下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一般性分析。通过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本质特征——竞争进行分析,认为官员企业家是理解地方政府行为的关键所在。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性内在地表现为官员企业家之间的制度创新竞争。与市场企业家一样,官员企业家也具有自利、无知的特点。官员企业家为了获得政治利润而在政治市场上展开制度创新竞争,其行为需要符合动态效率标准,即应该为市场企业家的争胜竞争提供一个有效制度保障,在界定并维护私有产权的基础之上,促使市场企业家通过其创造性才能的自由发挥来发现与积累知识,推动市场过程。如果地方政府的行为促进了自由,那么就可以认为其促进了经济发展。本文了构建合理的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框架,只要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符合所给出的“互动框架Ⅰ”和“互动框架Ⅱ”,那么官员企业家的制度创新就会朝着更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方向演进,经济的动态效率也得以提高。然后对我国特有的政治集权、经济分权体系下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地方政府在改革开放之后的行为模式大致上也符合上述理论框架,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征。在分权化改革之后,我国地方政府改变了以往被动服从中央政府命令的行为模式,体现出竞争性,地方官员企业家也拥有了发挥企业家才能的空间。本文从产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改革这三个颇具代表性的方面来说明地方官员企业家在制度创新方面的贡献。这些制度创新均是朝着逐渐放松政府管制、市场自由化的方向进行的,从而为市场企业家的经济活动创造了更为自由的活动空间,有利于其企业家才能不受限制地发挥。因此,我国地方官员企业家在为自身利益展开竞争的同时,也带来了正外部性,即保护了市场企业家竞争过程的开展。这一过程符合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框架Ⅰ”。这也是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取得长足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也正是由于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使得我国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并不完全符合“互动框架Ⅱ”,而呈现出“互动框架Ⅲ”的特性。最后对我国地方政府在竞争中出现的竞争失灵现象进行分析。认为正是由于我国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遵循着“框架Ⅲ”,所以才使得我国官员企业家在进行符合动态效率的制度创新的同时,也存在着干预经济的行为,导致竞争失灵现象的产生。并对我国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的互动框架进行重构,对官员企业家的竞争施加合理的竞争规则,使其约束“经济干预之手”,真正地致力于为市场企业家的活动创造自由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