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新知识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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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十七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大法官,一生致力于发展政治和哲学,其思想之花在其他领域也独占一角。“知识就是力量”这个命题作为他最有价值的哲学思想之一,尽管被人熟知,但很少有人对其出处有正确地认识。且命题所含“知识”之义也早在培根这里添加了新内容,与旧术语已有区别。我们须透过字面切实地理解培根的“知识”内涵,才能发现培根知识观上的新火花。不少哲学家因培根未完成他所制定的认识自然并支持科学知识发展的“伟大复兴”计划,判定了培根的哲学思想缺乏完整性,没有价值。但事实是,当我们的关注点以透视培根知识观的代表思想——“知识就是力量”为发端,再落脚至培根的知识观,他的哲学思想会更加清晰。本文正是以纠正这一命题出处,并对培根的知识观进行系统地阐释为目的。结合文本,梳理出培根这一命题背后的新知识观,因此,本文主体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针对命题的具体出处以及命题包含的“知识”内涵依据文本进行释义,其中涉及到两点内容。第一,由于培根所处的整个十七世纪的时代背景对他的哲学思想具有深远影响,因此笔者从民族国家的经济崛起,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意识形态领域的运动,自然科学的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然后考察了关于命题出处的两种说法,并对正确出处进行了证实和解析。第二,对古希腊至中世纪对“知识”本质进行思考的三位主流思想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概述,从历史纵向发展的角度引出了培根命题中“知识”的新内涵。阐述过程中对培根的“知识”自中世纪发生的转变也进行了大致地总结,在阐述新知识所拥有的新特点时,也证实了培根的“知识”已走出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哲学的范畴。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承接上文对“知识”内涵的界定,对培根知识观所涉及的两点主要内容进行梳理。一是培根提出了知识的价值并对知识进行了具体分类,一是基于科学的知识分类体系,对培根的知识观中蕴含的新科学观进行了阐述,表明了培根知识科学化趋势。本文的第三部分结合了培根的认识论,方法论思想,对培根获取新知识的方法进行了阐述,此处主要涉及两点内容。一是产生新知识首先要遵守三个认识原则。即首先要遵从的是经验的认识原则,其次要坚持将经验和理性相结合,最后发挥出实践的检验作用。一是产生知识的步骤具体有三步。即首先他在与不可知论的斗争中确立了知识可知的立场,其次,他又提出了破除人类认知陷阱的“假相学说”,最后建立起了解释自然,发现新知识的科学归纳法。本文的第四部分则从评价和反思的角度对培根的知识观进行了再思考,此处主要有两点内容。第一,对新知识观进行两方面的评价,一方面是评析培根的知识观思想对同时代哲学的积极影响,一方面是评析培根的知识观潜在的局限性。第二,阐述对新知识观的两点反思,一是根据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从启蒙的角度探析培根的知识观思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反思;一是对知识的合理运用进行反思,以归纳和演绎相结合以及摆正对科学的认知出发,从而呼吁人们发挥人类主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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