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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制度基础,在物权法中占据有显要的地位,且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与行使,为不动产的快速流转及交易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而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可谓是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要件之一,如何构建完善的预告登记制度对建立健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说至关重要。本文旨在通过横向比较其他成熟国家、地区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效力以及适用范围、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方面的特点并罗列可借鉴的优势,进而分析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与不足,进而达到完善我国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目的。学术界理论方面在不动产预告登记的研究方面仍属于偏冷的行列,且由于其过于专业化、技术化、且缺少理论性,因此对于这一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论问题的研究和阐述仍相对较少。立法现状方面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仅做了原则性规定,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此前提下,本文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不动产预告登记的程序三个角度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进行探讨。第一章主要内容在于:从比较法考察、我国范围之检视、涉及我国司法实务问题之探讨等角度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权利保全效力、顺位保全效力、破产保全效力以及警告效力这四种法律效力进行阐述,进而提出在我国的完善策略。第二章主要内容在于:通过对比较法考察、我国范围之检视、在我国的完善策略角度的阐述对域外、国内的不动产预告登记适用情况进行翔实的陈述,进而针对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适用范围过窄之现状提出可行的完善方向。第三章主要内容在于:通过对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程序不足之处的罗列以及造成的司法实务中讼累过多的原因反思角度入手,参考别国(地区)成熟的预告登记程序中可借鉴的部分,提出最终得以完善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程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