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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以来,经济全球化使得跨国活动增加,各经济体之间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跨国纳税人的所得和财产跨国流动更加便利,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隐匿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给各国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挑战。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法律漏洞和避税地的税收优惠等逃避缴纳税款,使各国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为了减少对本国利益的侵害,由OECD带头,各国通过税收合作探索国际税收合作的新方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产生和发展起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税收情报交换制度越来越成熟。各国通过交换税收情报,总体有效打击了国际避税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但是也涌现出一些问题,比如情报交换制度没有很好的兼顾好各方的利益,使利益冲突对税收情报交换制度更好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避税地和作为资本输入国的经济不发达国家等主观上不愿意与别国进行情报交换。在税收情报交换过中,税务机关没有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导致二者矛盾冲突激化,也会阻碍情报交换更好的发挥作用。税收情报交换中背后的利益冲突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会影响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高效开展,进而使各国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经济和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避税问题给我国国家利益也造成了损害。参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避税,但是如何在参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过程中维护好国家利益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此本文以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利益冲突的类型、由来以及影响,并对如何缓解提出建议,最后也对我国如何在参与税收情报的交换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提出了建议。
本文首先较为详细的梳理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由无到有、由粗略到不断完善的过程。对重要的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进行了重点分析后,发现跨国纳税人总是想方设法逃避缴纳税款,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而利益的另一方,税务机关则是希望尽可能的多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各国联合起来打击避税和反避税的利益一致是税收情报交换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相关税收协定的制定,除了《联合国范本》以外,其余重要的条约都是OECD牵头制定的。联合国比OECD更具有国际影响力,代表更广泛国家的利益,理应承担更多的规则制定责任,但是现实却截然相反。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了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的两类利益冲突问题-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认为国家与国家利益冲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协定本身的问题和国家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的原因归结为税务机关没有较好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保护,以及协定中关于纳税人利益的条款具有局限性、缺乏强制力和执行力。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只有解决好这两类问题,才能使税收情报交换更顺利、高效的进行,从而使各方获益。
针对上述两类利益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利益冲突问题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但可以缓解。针对国家间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尊重和平衡各国利益、制定完善的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让渡部分国家利益、加强国际协调及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国家的援助来缓解;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明确应该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保护、完善和统一纳税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规定和国家内部严格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来缓解;对全球税收情报交换体系进行展望,全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在尊重各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最大化国际利益,缓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国家的援助,保护纳税人权利,将利益冲突问题给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从而构建完善、高效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体系,使各方都能从中获益。最后笔者也针对我国如何在参与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提出了相关建议。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税收情报交换制度越来越成熟。各国通过交换税收情报,总体有效打击了国际避税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但是也涌现出一些问题,比如情报交换制度没有很好的兼顾好各方的利益,使利益冲突对税收情报交换制度更好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避税地和作为资本输入国的经济不发达国家等主观上不愿意与别国进行情报交换。在税收情报交换过中,税务机关没有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导致二者矛盾冲突激化,也会阻碍情报交换更好的发挥作用。税收情报交换中背后的利益冲突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会影响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高效开展,进而使各国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经济和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避税问题给我国国家利益也造成了损害。参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避税,但是如何在参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过程中维护好国家利益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此本文以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利益冲突的类型、由来以及影响,并对如何缓解提出建议,最后也对我国如何在参与税收情报的交换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提出了建议。
本文首先较为详细的梳理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由无到有、由粗略到不断完善的过程。对重要的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进行了重点分析后,发现跨国纳税人总是想方设法逃避缴纳税款,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而利益的另一方,税务机关则是希望尽可能的多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各国联合起来打击避税和反避税的利益一致是税收情报交换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相关税收协定的制定,除了《联合国范本》以外,其余重要的条约都是OECD牵头制定的。联合国比OECD更具有国际影响力,代表更广泛国家的利益,理应承担更多的规则制定责任,但是现实却截然相反。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了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的两类利益冲突问题-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认为国家与国家利益冲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协定本身的问题和国家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的原因归结为税务机关没有较好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保护,以及协定中关于纳税人利益的条款具有局限性、缺乏强制力和执行力。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只有解决好这两类问题,才能使税收情报交换更顺利、高效的进行,从而使各方获益。
针对上述两类利益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利益冲突问题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但可以缓解。针对国家间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尊重和平衡各国利益、制定完善的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让渡部分国家利益、加强国际协调及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国家的援助来缓解;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明确应该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保护、完善和统一纳税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规定和国家内部严格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来缓解;对全球税收情报交换体系进行展望,全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在尊重各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最大化国际利益,缓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国家的援助,保护纳税人权利,将利益冲突问题给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从而构建完善、高效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体系,使各方都能从中获益。最后笔者也针对我国如何在参与税收情报交换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