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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制约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缺陷之一的股权分置将得到解决。从2005年5月初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开始,越来越多的公司积极推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加入到G股的行列。而对如何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理论探讨上,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流通权并实现全流通的改革方式已得到大家的认同,股权分置改革须保护投资者特别是流通股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原则也在改革中得到贯彻。本论文即是基于这一改革原则,对A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从股权分置的危害和改革的意义入手,并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出股权分置给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得出A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然后根据保护流通股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原则,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于A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论文在借鉴和吸收其他改革理论和方案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创新。
1、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流通权是合理的,但一味追求更多的对价是不正确的,这种想法对股权分置改革乃至整个证券市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2、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不同情况,因此,每一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可有所不同。从表面上看,A公司的对价水平是不高的,但他己能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甚至还使流通股股东获得了更多的收益,A公司的改革方案使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都能收益,可以作为市场上的一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