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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都建立了现代医疗救助制度。与传统医疗救助制度相比,现代医疗救助制度的本质变化表现为两个方面:基本伦理道德精神经历了从仁爱到正义的变化,伦理关系则由慈善伦理关系转变为权利伦理关系。本文以正义理论为基础,对医疗救助制度进行剖析。通过诠释医疗救助制度的概念,分析医疗救助制度的本质,探询医疗救助制度的正义内涵及价值基础;从正义的视角审视我国医疗救助制度设计与运行两个阶段存在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正义性的建构及评价。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医疗救助制度的正义内涵是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与德沃金的重要性平等原则的正义内涵之“融合体”;应得正义、人权、人道主义是医疗救助制度正义的价值基础;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设计和运行阶段均存在正义困境,设计阶段的正义困境表现为医疗救助制度的“效率”偏好,医疗救助制度的非公平性,医疗救助制度的地域差异性,运行阶段的正义困境表现为政府责任不明确,普遍存在道德风险;有效保证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设计正义,可以从原则与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一是提出公平优先、一体化供给、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效监督四个建构原则,二是提出合理的人性假设、制度设计理念的转型、制度设计的核心价值、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四个建构路径;相关利益主体的道德自觉和外部有效监督是实现医疗救助制度运行正义的重要手段,并且两者有机结合才能更有效提高运行过程的正义;以公平、透明、信用作为评价医疗救助制度的正义性的价值根据,从设计与运行两个维度对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正义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