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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社会团体作为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团结会员、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笔者在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工作实践为基础,以天津市市属社会团体诚信建设为研究对象,基于问卷调查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资料信息,借鉴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国外社会团体诚信自律方面的经验,综合运用相关理论方法,对天津市市属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概括: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公信力较低,工作机制不顺畅,组织设置不合理,服务功能和渠道不完善,大部分社会团体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活动方式不规范并且创新不足等。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基本成因,得出天津市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亟需加强,需要建设社会团体信用体系的观点。采用SWOT分析方法,对天津市市属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进行了战略定位分析,提出了建设天津市社会团体信用体系,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天津市市属社会团体建设,更好地发挥应有职能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