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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不断推进新型城市化的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大量的向城市转移,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农民工群体,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内部也开始出现代际更替,从生产到生活,1980年后的新生代农民工无处不在并成为农民工群体中的“精英力量”。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法,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主体视角,以农村人口迁移及社会流动理论为切入点,以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为个案来对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及路径进行考察。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向往更加文明和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方式,但是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差异以及落户在城市的政策和制度的不畅通,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要想获得身份上的转变异常的困难与艰辛。因此,解决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融合问题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现实意义,也对其自身市民化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以内蒙古自治区的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在对其相关概念界定清楚和理论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流动情况、保险情况以及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特征,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就业结构还是较为单一,市民化过程中的工资压力依然很大;无多余收入去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再加上现有制度的不平等和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强烈想要发展的要求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例如严格的户籍制度、不平等的受教育制度、参与不到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仍然存在着壁垒,很难受到一模一样的待遇;再者,由于社会关系网络仅仅存在于个人、家庭、老乡等初级关系之中,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沟通机会较少,不利于他们的市民化。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SPSS23.0软件,对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越小,受教育水平越高,婚姻状况越好,外出累计时间越长,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与率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最后,为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融入城市,实现真正的市民化,我们需要从政府的制度保护开始、社会各阶层的引导入手、各企业单位的包容开放为基础及其自己要共同不懈的努力,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公正公平制度与相关的法律保障,破除二元户籍制度现状,加强对其维权意识的教育以及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也要努力提高个体素质,增加其自身能力,给自身的市民化提供动力。
本文主要以内蒙古自治区的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在对其相关概念界定清楚和理论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流动情况、保险情况以及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特征,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就业结构还是较为单一,市民化过程中的工资压力依然很大;无多余收入去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再加上现有制度的不平等和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强烈想要发展的要求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例如严格的户籍制度、不平等的受教育制度、参与不到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仍然存在着壁垒,很难受到一模一样的待遇;再者,由于社会关系网络仅仅存在于个人、家庭、老乡等初级关系之中,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沟通机会较少,不利于他们的市民化。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SPSS23.0软件,对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内蒙古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越小,受教育水平越高,婚姻状况越好,外出累计时间越长,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与率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最后,为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融入城市,实现真正的市民化,我们需要从政府的制度保护开始、社会各阶层的引导入手、各企业单位的包容开放为基础及其自己要共同不懈的努力,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公正公平制度与相关的法律保障,破除二元户籍制度现状,加强对其维权意识的教育以及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也要努力提高个体素质,增加其自身能力,给自身的市民化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