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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作为社会道德的基础和支柱之一,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的精神面貌,关系到国家的外在形象。现代公德意识及其道德规范对于有效的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良好的社会公德及公德意识,是健康文明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社会公德的优劣、公民公德意识的强弱,己经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进步和是否进入现代化阶段的重要标志。我们中华民族素有“文明古国”之称,自古以来就有遵守社会公德的优良传统。当然,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其内容会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充实,也就是说每个时代都有与自己的文明相适应的社会公德,但其主要内容则为人类所不断继承和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又为千百年来人们理想的社会公德在我国的畅行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的社会公德及公德意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依旧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随着社会转型以及经济增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道德观念纷至沓来,并引起各种道德失范现象。然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谐文明的生活秩序,因此,社会公德失范行为亟待整饬,公民公德素质的培养、现代公德意识的构建势在必行。本文没有停留于对公德的表层化、时政化的研究与空泛倡导,而是从社会结构的转型,现代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所导致的“公”的观念变迁的角度,论述现代公德意识构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社会公德及公德意识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并且随“公”的观念的变迁而逐渐变化。而“公”的含义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和历史的不断发展也逐渐变化和拓展。从总体上看,“公”代表公共利益,可以指集体、国家,乃至全人类,代表全局利益。“公”的问题关系着社会结构的整合、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社会的道德与价值体系等重大问题,“公”的观念是贯穿人类社会的重要的哲学和道德范畴。对“公”的认识不同,价值选择不同,对公德及公德意识的形成和历史发展进程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公”的观念的发展变迁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产生和发展必然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形态和载体之上的,而这种载体就是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发展与变迁又被社会结构的转型所制约着。即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引起现代公、私领域的相对分离,促使“公”的观念的完善,从而为现代公德意识的构建提供了条件。因此,建构现代公德意识,必须从源头做起,而关键就在于以下几方面的建构:健全公共领域,完善“公”的观念,构建公民社会、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建立健全公德体系。从而增强公民的公德意识,使现代公德的构建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