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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且学术界和管理者基本上达成了一致观点,认为企业应该履行社会责任。现在学术界的研究关注点在于企业应该如何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责任、不同类型企业所承担责任有何区别等社会责任问题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种子行业是我国的基础行业之一,对我国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种子行业又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种子企业生产不同于其他类型企业的生产,该类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但受人力、资金等因素的影响,还受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另外,农民作为种子企业所生产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权意识差、文化程度不高。目前在我国众多种子企业中社会责任缺失比较严重,由种子问题所导致的农田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给农户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本研究根据种子企业的特点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探究,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行构建,最后探讨提高我国种子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方法。
在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时引入了一个新的研究角度——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种子企业社会责任有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可操作性,丰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加深了公众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使种子企业社会责任内容更加明确,以资源基础和资源依赖理论为依据对种子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并以该分类为基础确定种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先序。本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构建了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可以为种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指导和自评,也可以为监管部门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管提供理论参考,所以本研究有利于推动种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