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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物质载体。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土地利用体现了人地相互作用的主要过程,城市经济的发展要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城市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土地规模的扩张必然会以占用耕地为代价,耕地面积的减少不仅会影响粮食安全问题,而且影响中国的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所以,城市经济的发展只能建立在城市土地面积有限这一特性基础之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现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一方面,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缓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土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我国城市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城市经济的发展,也会反过来影响着城市土地利用的数量和结构,进而影响着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因此,全面深刻地刻划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理论和现实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在分析哈尔滨市城市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的现状的基础上,首先运用多目标综合评价法分别对哈尔滨市1991年到2010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然后运用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探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动态关系,并根据研究结论得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多目标综合评价法计算结果表明:1991年到2010年,哈尔滨市城市土地集约度从0.1857上升到0.725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逐年改善: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第一产业的发展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第二产业的发展呈现先降后缓慢上升的趋势,第三产业虽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但上升的幅度不大,1991-2010年仅上升了5.8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发展不快,三次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2)、协整检验及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表明哈尔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具有长期均衡的协整关系,哈尔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保持着一阶协整关系。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指数每增长1个百分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度提高0.402201个百分点,经济发展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促进作用较为明显;短期内,当经济发展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之间的均衡关系出现偏离时,通过经济发展变动的反向作用机制,可以以-0.527170的速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表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经济发展是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格兰杰原因,哈尔滨市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却没有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4)、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必须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利用经济杠杆加强土地市场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